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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3-4月份)

发表时间:2015-01-26 08:54:41  来源:临朐新闻网  浏览:次   【】【】【
序号 当事人 环境违法行为
临朐新闻网讯:序号 当事人 环境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 时间 1 张世彬   肉鸭养殖项目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   责令停止肉鸭养殖项目生产。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2014.3.13 2 潍坊市利群化工有限公司   生石灰生产项目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1、责令停止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   2、限期15日内重新建设并运行好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3、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   2014.3.13 3 吕增芳   铝灰加工项目未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   1、责令铝灰加工项目停止生产;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2014.3.13 4 吴红心   铝灰加工项目未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   1、责令铝灰加工项目停止生产;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2014.3.13 5 程世玉   电镀项目未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   1、责令停止电镀项目生产;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   2014.3.14 6 临朐天泰德隆电镀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电镀中心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   1、责令新建电镀中心项目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   2014.3.14 7 曹玉奎   生石灰加工项目未建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   1、责令停止生石灰加工项目生产;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2014.3.21 8 刘国伟   生石灰加工项目未建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   1、责令停止生石灰加工项目生产;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2014.3.21 9 冯恩松   生石灰加工项目未建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   1、责令停止生石灰加工项目生产;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2014.3.21 10 郭强   生石灰加工项目未建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   1、责令停止生石灰加工项目生产;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2014.3.21 11 临朐鸿霖金属制品厂   静电喷涂项目未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   1、责令静电喷涂项目停止生产;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   2014.3.21 12 周明全   铝灰加工项目未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 1、责令自接到我局下发的本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止铝灰加工项目生产;2、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2014.4.11 13 潍坊富鹏铝合金制品有限公司   铝型材喷涂项目未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   1、责令停止铝型材喷涂项目生产;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   2014.4.17 14 高增森   铝型材挤压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   1、责令铝型材挤压生产项目停产停业;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2014.4.17 15 临朐鲁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铝型材氧化生产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   1、责令铝型材氧化生产项目停产停业;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2014.4.17 16 临朐华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1、责令铝型材挤压生产项目停产停业;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201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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