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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临朐县物价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14-05-05 19:50:50  来源:临朐新闻网  浏览:次   【】【】【
2014年临朐县物价工作要点  2014年临朐县物价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稳物价、推改革、促发展、惠民生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改善
临朐新闻网讯:2014年临朐县物价工作要点  2014年临朐县物价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稳物价、推改革、促发展、惠民生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改善价格调控,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按照市场决定价格要求,深化价格改革,优化价格结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引导新兴产业发展;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进制度建设,构建服务平台,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促进临朐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临朐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为3.5%左右。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措施,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完善、落实稳物价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价格监测预警、形势分析通报、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等制度措施,增强稳定物价工作能力。  2.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调控思路,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开展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和生猪价格政策性保险试点,保费由价格调节基金或财政资金给予合理补贴。结合实际,试点推出“每地一品”价格政策性保险。  3.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价格监测工作体系建设,优化价格监测点布局,完善价格监测网络,健全基层价格监测机构,推进价格监测信息化建设。  4.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贯彻落实《山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和市局重新制定的《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积极推动我临朐县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  二、紧扣重点,贯彻落实各项价格改革政策  5. 贯彻落实居民生活必需品阶梯价格政策。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临朐县城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第一、二级水量原则上分别按覆盖80%、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三级水价按照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认真落实居民阶梯式电价制度、居民阶梯式气价制度。推进落实居民用热两部制价格制度。  6. 贯彻落实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市局民办学校收费分类管理办法出台后,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市制定的类别条件和类别收费标准,核准我临朐县收费类别。  7.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建设。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市局2012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出台后,认真贯彻落实。在既有工作基础上,探索实行医疗服务打包收费、按病种定价的收费方式。  8.贯彻落实政府办医疗机构非普通病房收费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政府办医疗机构非普通病房价格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根据市制定类别条件和类别收费标准,核准我临朐县收费类别。  9. 贯彻落实环保收费政策。贯彻落实排污权交易价格政策,推动排污权市场化进程。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价格制度,促进形成有利于源头削减、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污染物处置价格形成机制。  10.贯彻落实成品油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好国家成品油价格机制和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对调整的油运价格及时贯彻落实。  三、优化环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11.加快推进价格管理体制改革。以省定价目录为指导,做好政府定价管理的“减、放、改”工作。缩减政府管价范围,放开一部分已经形成竞争的服务价格,按照现行规定不能放开的,其价格由审批改为核准或备案。改进政府定价管理方式,使政府定价更多地体现市场规律。  12.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按照制度公平、规则公平的要求,清理涉服务业价格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服务业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  13.促进旅游业发展。按照补偿服务成本和资源价值的原则,严格控制国有资本投资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探索研究支持非公有资本投资的旅游景点建设发展的价格政策措施。运用价格杠杆加大对文物、生态旅游资源的保护力度。  14.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按照“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要求,清理涉非公有制经济价格政策,积极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价格环境。民营资本参与经营政府定价目录内商品和服务项目,享有与国有资本平等的价格权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  四、强化监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15.完善“兜底”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物价上涨与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联动机制,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价格保障政策。整合现行针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用水、用热、用电、用气等方面的价格优惠政策和价格认证救济措施,健全价格保障救济政策体系。  16.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加强住房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合理确定保障房价格及租金标准。认真落实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加强物业收费管理。加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价格备案、“一价清”制度实施力度,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清理规范涉房地产开发、交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7.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范中外、校企等各类合作办学收费行为。  18.加大医药价格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差率和最高零售价“双控”及国家基本药物零加成销售政策,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五、加强督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9.开展资源性产品和民生价格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局部署,组织开展油、气、电、水等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不执行脱硫、脱硝等价格政策的行为,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顺利推进。稳妥开展涉农、教育、医疗等领域价格监督检查,确保群众价格权益不受侵犯。  20.积极开展反价格垄断宣传教育。以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医疗器械、保险等领域为重点,大力开展反价格垄断知识宣传教育,帮助有关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预防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价格、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发生。  21.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及时跟进开展各项涉企收费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银行收费,开展建设、环保、消防等部门、行业的收费专项检查;开展铁路运输价格与收费监督检查。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清理工作,严格落实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和登记证管理制度。  22.加大市场价格秩序治理力度。组织开展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推进明码标价工作,重点查处商业零售、旅游、餐饮、电子商务、汽车销售等行业和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密切关注网络购物、快递等新兴服务业价格动态,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着力构建全社会价格诚信体系。  23.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实施价格举报信息化、网格化方案,推进全国统一的12358调度指挥平台建设,畅通群众维权渠道,提高价格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服务质量和效率。健全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和组织体系。  六、提高能力,夯实做好物价工作的基础  24.大力推动价格行政管理法治化进程。加快完善科技防腐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所有价格违法案件实现网上审理。严格执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潍坊市政府制定价格程序规定》,完善和落实价格行政决策、执法程序,规范价格行政自由裁量权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25.深化价格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以互联网、手机、电视、广播、社区电子显示屏为载体的全方位、立体化价格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价格信息和价格政策服务。  26.进一步强化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健全农产品、重要工业品成本调查、监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办公手段,建立完整、系统的定价成本资料数据库。进一步提高成本调查的质量和时效,加强成本调查资料的分析运用,建立健全实施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垄断行业和公用公益事业成本控制和约束制度。加强定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增强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  27.推动价格认证服务向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认真做好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不断提升价格鉴证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价格争议调处、价格认证援助力度,推动价格认证服务向基层乡镇延伸,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价格认证服务。  28.推进重大价格问题研究。深入研究价格工作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部门职能定位、价格总水平调控机制以及社会关注的价费热点问题,为价格工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29.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物价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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