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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生育二孩但不能生育是否可以抱养?

发表时间:2015-01-26 08:54:44  来源:临朐新闻网  浏览:次   【】【】【
《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第8条规定: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临朐新闻网讯:《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第8条规定: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此,如果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且已年满三十周岁,可以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子女后,持有的《生育证》必须由原发证机关收回,不能再生育了。
责任编辑:临朐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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